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劳务报酬支付标准》
住建部等八部委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要点提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鼓励交易服务创新,推进行业信息平台建设。要点要求,修订上报招标投标法,制定行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开展试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