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办信息公开办要求,我们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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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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