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招标项目业务档案是招标工作最重要的原始资料和信息资源, 是招标活动全过程所形成的不同载体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宝贵材料,为了加强招标项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以便充分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招标项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由中心总师办负责。
2、 必须严格按照中心规章制度汇编中(招标项目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否则招标项目业务档案有权拒绝接受,特殊情况需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3、 归档资料的建档工作,周期为资料移交手续办完后30天内完成。
4、 凡是中心职工均可借阅业务档案,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借阅时原则上不予借阅,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借阅招标业务档案。
5、 借阅时必须进行登记,返回时需及时进行注销,检查是否有破损缺页。
6、 注意保护档案的清洁完整,不得私自拆卷涂改和损坏。
7、 如有丢失档案和档案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者,需按档案损失的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