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加强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分支机构)评标评审现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修订《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考评办法》,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详情见附件: 大公管办发〔2020〕4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2020年6月28日